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清河支队2023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工业园区(阿尔斯通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d2023006
项目名称:清河支队2023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服务餐饮需提供1名主厨,1名副厨师,2名配菜员,1名面点工,1名保洁员,主要负责为支队提供相应的饮食保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工业园区(阿尔斯通院内)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工业园区(阿尔斯通院内)一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工业园区(阿尔斯通院内)一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21〕24号》
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3.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清河支队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清河农场五科清河消防支队
联系方式:魏工1530102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黄工 13910062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万工
电 话: 1391006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