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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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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邀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GMFT23076

2.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87.5万元

2.5采购需求:为提高许昌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的供应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所需食材的安全和卫生达标。通过采购选取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满足本次采购服务要求。

2.5.1服务范围:为许昌市税务局食堂提供食材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果类、肉禽类、水产品、粮油副食调料干货类等的食物及原料食材。

2.5.2服务要求:所供食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对采购人购买的食材合理分类分装、保鲜防护、配送供应。所有食材的实际采购总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所有食材均分若干次配送供应,配送数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按需通知,供应商则需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同时,供应商配置专业健康的服务人员和安全保障的包装运输设备。

2.5.3服务时间:7个月。如服务时间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2.5.4服务标准:合格,所供食材应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

2.5.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时间。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获取磋商文件

4.1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4.3方式:现场获取,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授权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一套。

4.4售价:300元。

5、响应文件提交

5.1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会议室

6、开启

6.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1718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电话:0374-2967992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联系方式:倪先生

电话:0371-69131990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