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位于西陵一路25号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勤业楼2楼部分房屋3年承租权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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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23.420000 万元/年 挂牌时间:2023-05-19 至 2023-06-01
- 项目编号:HB2023DF104453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租 期:3年
- 业 主: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峡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宜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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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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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位于西陵一路25号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勤业楼2楼部分房屋3年承租权公开招租项目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5-19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6-01 |
项目编号 | HB2023DF104453 | 挂牌价格 | 23.42000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 西陵一路25号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962.06 | 出租用途 | 食堂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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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峡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宜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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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13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23.42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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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5-19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6-01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26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以《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之日为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2)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承租方若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4)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不得进行改造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租赁期间,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8)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承租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租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23)054号(含特别事项说明)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次租赁标的位于宜昌市西陵二路25号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勤业楼2楼,出租962.06㎡。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二)本项目为医院内部房屋,租赁用途为医院食堂。 (三)出租方提出: 1、本次出租食堂的所有权归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所有,承租方为食堂的使用单位。承租方承租后负责出租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2、意向承租方一经承租不得在商铺前乱搭乱建、变更商铺结构。 (四)为了给患者提供良好、便利、健康、安全的营养膳食服务,出租方提出以下要求: 1、需提供30人及以上人员的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项目承租后须购买不少于2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书面承诺函。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以来至今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食堂外包服务),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承租方具有门店经营场所,且意向承租方承诺一经承租,出租方职工就餐卡能够在承租方的直营门店消费。 4、意向承租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评价3A认证、质量服务诚信单位3A认证、重质量守信用企业3A认证、诚信供应商企业3A认证、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具有自有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具有专用配送供货车辆,且物资配送设备配置合理、方案科学合理,配送管理有迹可循。 7、意向承租方需无食品经营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 8、意向承租方报名参与标的时,拟派人员需具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式烹饪师”、“中式面点师”、“公共营养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9、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间须承诺遵守出租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保证全年365天无间断供应。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职工和住院病人提供涵盖早餐、中餐、晚餐时段的订餐、就餐、送餐,以及采购人重要会务期间和接待工作用餐等。 10、所售物品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食品饭菜价格标准由出租方及意向承租方共同制定;如需进行调整,应提供调价依据,并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11、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和变质食品,不得销售香烟,不得出店经营,不得随意扩大经营范围。 12、意向承租方一经承租,须提供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至出租方。 (五)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六)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FA10004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1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纳税记录》)。 4、意向承租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5、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26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17903306410918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717903306410918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三)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履约抵押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凭证缴纳证明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四)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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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方园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7-6331053 15997574000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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