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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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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详情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重新招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HY2023040601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服务期

最高采购限价

1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重新招标)

向金华银行婺城大楼职工提供全年日常餐饮服务(有法定休息日)

合同签订之日起1+2年,首年为合作考察期,考察合格的后2年顺延服务期限

86万元(含税)(每年)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提供证明材料时间为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后签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

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00至16: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材料,至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11楼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报名,逾期恕不接受。

标书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目前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简介及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印;

4、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下午14:00 ,地点:金华银行财富大厦5楼5-2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566902382 手机:15105797654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八、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