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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安和贸易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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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公告标题:仙游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仙游县安和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文件所述服务采用 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福建永春鲜到家食品有限公司、莆田市永润丰食品有限公司、莆田市璐沛商贸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前来提交投标材料。

1.项目名称:仙游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THS202303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预算价(元)

谈判保证金

1

1-1

仙游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年

1200000.00

12000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 单位授权书 。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09日至 2023年06月14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4:30-17:30分。

6.2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6.3方式: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4邮箱领取:即投标人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邮箱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发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邮箱:pths2015@sina.com)

7、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09日至 2023年06月14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4:30-17:30分。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3年06月15日上午 09 :0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3年06月15日上午 09 :00 时,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仙游县安和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肖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小张、小郑 电话: 0594-2211398、18950769235

邮 箱:pths201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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