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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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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食品及城区支行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食品及城区支行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委托,对其本部食堂食材食品及城区支行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食品及城区支行食品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NTCG-HW-2304

1.3招标编号:ZB066023S02267

1.4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1.5招标内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食品及城区支行食品采购。本项目分为六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肉类(含家禽、水产)原材料采购;

标段二:蔬菜类(含豆制品)原材料采购;

标段三:米、面、油、杂粮、干货、调味品采购;

标段四:果实饮料类食品辅料采购;

标段五:奶制品等采购;

标段六:面包、蛋糕类采购。

组号

标段号

备注说明

1

1、2

投标人可同时投标本组两个标段,可兼得

2

3

/

3

4、5

投标人可同时投标本组两个标段,可兼得

4

6

/

注:本项目分为以上4组,投标人不可跨组投标,同组内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根据自己所经营范围对招标人所需采购项目进行报价。

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食材类投标人资格条件(标段一、二):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相应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服务项目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销售。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标段1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标段2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3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在南通市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

3.1.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

3.1.8投标人承诺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承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不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和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不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提供承诺书)

3.1.9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0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3.1.11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款凭证的记录复印件)。

3.1.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个为三星级以上酒店或大中院校学校食堂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或政府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的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同一业主累计10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合同或销售发票须体现食材配送的相关内容)。

3.1.13投标人须在南通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仓储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4投标人须具有在90分钟内响应招标人配送要求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3.1.1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在500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1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

3.1.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原件)。

3.2食品类投标人资格条件(标段三、四、五、六):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销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3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在南通市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2.4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2.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

3.2.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

3.2.8投标人承诺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承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不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和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不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提供承诺书)

3.2.9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购标时可勾选所投标包,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无需办理CA)(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发票为电子普票,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及时完善开票信息等内容。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5.3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申鹏飞 苏怡

联系电话:025-86639573

邮箱:suyi928suyi@163.com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jszbtb.com/#/newindex),其他媒体转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