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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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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及室外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及室外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5:52:5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及室外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及室外维修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及室外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CLIC.NMG-2023-0002

建设内容:项目总预算为1466900.18元。项目内容为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及室外维修工程,包含综合楼防火门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水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及(地沟)暖气及自来水管道工程、更换窗户、安装窗纱、更换门联窗、零星维修(清洗水箱、屋面局部防水维修)、路面工程、室内外拆除、室外真石漆(保温)、外墙石材维修。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总投资:1466900.18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一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近一年新成立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能反映现金流量、利润(损益)、资产负债等内容的财务表格。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4.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2022年4月至今连续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月份投标人自行选取)。

3.5.2投标人2022年4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缴纳月份投标人自行选取)。

3.5.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有关联的投标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及资格要求取消相关联企业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收投标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提供报名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一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新成立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能反映现金流量、利润(损益)、资产负债等内容的财务表格。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4月至今连续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月份投标人自行选取);

(9)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4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缴纳月份投标人自行选取);

(10)投标人提供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

(11)与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内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等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12)投标人须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做出承诺,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别说明: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nmgjsdzb@163.com)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发送邮件时标题请注明本项目全称,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后请及时与代理公司人员联系进行报名资料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报名资料审核后会第一时间在邮箱回复并电话通知报名单位联系人

(2)代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的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企业关联情况进行查询,有关联的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及资格要求取消相关联企业的投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扫描件需和原件一致,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等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逾期收到的报名资料拒绝受理。(因本项目报名等环节需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系统同步进行,提醒各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尽早将资料发送至邮箱审核,方便工作人员审核及系统的及时录入,若因投标人提交资料较晚无法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录入系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方式或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缴纳至我公司账户,电汇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基本账户账号:152406248890

开户行行号:104191015944

(5)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cpmsx.e-chinalife.com/xycms/)点击“投标人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均要选择“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其余内容按网站要求录入和上传(压缩包须采用ZIP格式)。报名时,新申请成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投标人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应具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录入完毕后及时知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采购人确认后,报名方可生效。若未按时录入,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凡通过报名者,于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代理公司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预留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领取方式:网上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9时30分截止;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楼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楼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cpmsx.e-chinalife.com/xycms/)、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答疑提问截止时间和澄清答复时间

(1)各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义,可以向我代理机构以书面或者邮件等形式提交需要答疑的问题。问题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

(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来源)。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7号

联 系 人:武女士、张女士

电 话:0471-5195812、493687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471-3814111

监督部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7号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方式:0471-4953771


公告附件:

投标人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 ),并承诺如下:

一、已认真阅读并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制作有效的报名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承诺对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并服从贵公司在采购过程中涉及外部人员参与且存在人员聚集等相关环节和本项目投标、开标时间的调整内容。

四、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我方不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我方也不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虚假声明,我公司无条件接受可能被贵公司否决投标,被认定投标无效、中标无效,及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任何处理决定,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