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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拘留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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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拘留所食堂运营管理、保洁采购项目修正公告

招标详情

义乌市拘留所食堂运营管理、保洁采购项目修正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6-20】

修正内容:

1)服务期限修正为:1.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按照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得到的每季度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的,甲方可与其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同时新一期的承包合同服务要求与上一期相同且承包总价不高于上一期承包总价。续签次数最多一次,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2)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1.依照日常服务质量和食堂运营管理内容及基本管理要求进行考评。

2.服务质量考核由项目主管每个月实施一次。经综合考评80以下的,除要求整改外,同时处以1000元的罚款;经综合考评75分以下的,除要求整改外,同时处以2000元的罚款;综合考评70分以下,除要求整改外,同时处以3000元的罚款。

考核内容为伙食质量、就餐环境、服务质量、节约能源(水电)四项,其权重分别为50%、20%、20%、1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伙食质量50分

档次

很好

较好

一般

不好

很不好

分值

50

40

30

20

0

就餐环境20分

档次

很好

较好

一般

不好

很不好

分值

20

15

10

5

0

服务质量20分

档次

很好

较好

一般

不好

很不好

分值

20

15

10

5

0

节约能源(水电)10分

档次

很好

较好

一般

不好

很不好

分值

10

8

6

3

0

3.除每个月考核外,采购人还将不定期组织民警、职工对承包食堂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如上)如综合测评分少于70分,除要求整改外,同时处1000元的罚款;如少于60分,除要求整改外,同时处2000元的罚款;若连续2个月低于50分,则视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