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06月30日 09:0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物质液体燃料采购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煤气、水煤气、发生炉煤气和类似的可燃气/其他类似的可燃气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30日 09: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9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美玲 周新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381000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先生138405300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美玲 周新宇 024-23381000 |
项目概况 生物质液体燃料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NJD-W1011
项目名称:生物质液体燃料采购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至 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9室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生物质液体燃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3-JWLNJD-W101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估算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01 | 生物质液体燃料(炊事用) | ★(1)物资符合GB16663-1996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2)免费维修和免费提供灶具蒸箱设备。 ★(3)采购数量为历年使用估算量,实际配送根据用油实际消耗情况,进行配送,一周一至二次,接到招标人发货指令后24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内三个配送点)。 ★(4)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品运输车,提供车辆行驶证。 | 升 | 210000 |
70 | 接到招标人发货指令后24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沈阳市内三个配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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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液体燃料(锅炉用) | ★(1)物资符合GB16663-1996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2)免费维修和免费提供灶具蒸箱设备。 ★(3)采购数量为历年使用估算量,实际配送根据用油实际消耗情况,进行配送,一周一至二次,接到招标人发货指令后24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内三个配送点)。 ★(4)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品运输车,提供车辆行驶证 | 升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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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提供灶具和免费维护保养及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 95万元;
3.最高限价: 9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品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8: 30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9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品许可证》。
-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所报项目包号;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zb119@163.com,发送邮件后需致电代理机构:024-23381000,联系人:苏女士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 13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13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13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美玲 周新宇
办公电话:024-23381000
传 真:024-2338100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目监督人:郝英明
办公电话: 226-36241
移动电话: 18809878685
采购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联系方式:于先生1384053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苏美玲 周新宇 024-233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美玲 周新宇
电 话: 024-233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