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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验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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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招标详情

关于我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各投标人:

我校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在答疑期间收到深圳市广誉清香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广东三先实业有限公司及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研究回复如下:

质疑1:评标信息的综合实力部分“5.检测能力”中的“2.检测人员配备情况:有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6名(含)以上的,得2分;有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3-5名的,得1.2分;有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下的名的,得0.4分;无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得分。”

答疑1: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或授权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考核通过颁发的食品检测员(检测工)证件均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在此项评分中无效。

质疑2:评标信息的技术部分“4.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和CNAS印章的2021至2022年检测报告的情况打分,根据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食材内容必须与需求相符)的得4分,未提供或不符合投标商品的不得分。想确定一下是指检测报告类别是必须包括“技术需求”-“验收标准”里的猪肉和牛羊肉类种类(14类),还是只需要提供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3个类别的检测报告,或者是其他的检测食材报告,可以明确一下检测报告类别吗

答疑2:只需要提供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3个类别的检测报告。

质疑3:评标信息的综合实力部分“7.配送保障能力”中“其他类型配送车辆每2台0.4分,最多的2分”冷藏车辆具备其他类型车辆的所有功能,请问提供冷藏车辆能否的相同分数

答疑3:冷藏车辆与其他类型车辆分别算分。

质疑4:评标信息的综合实力部分“9.信息化能力”,是否提供相应的截图即可

答疑4:需提供信息化平台使用截图及购买信息化服务发票扫描件。

请各投标人据此答疑文件和项目原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深圳实验学校

2023年7月3日

附件:广东三先实业有限公司.jpg

附件: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jpg

附件:深圳市广誉清香农副产品有限公司.jpg

附件: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jpg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