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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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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学校食堂食用油集中采购单位征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详情

建湖县学校食堂食用油集中采购单位征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对建湖县学校食堂食用油集中采购单位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建湖县学校食堂粮油等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

招标内容:建湖县域内各学校食堂的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的采购

供货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县域内地点

服务期限: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质保期限:所有食材在配送到采购人单位时,保质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一半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限价:13.5元/升,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食材批发或零售相关经营范围,且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能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须为食用油的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有控股关系的不同生产厂家只能由一个厂家出具授权,须提供所代表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4.招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2023年7月5日至 2023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放地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建湖县住建局1305室)

发放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至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7日15时前

递交地点: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近湖镇安康路58号)录播教室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15时

六、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七、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八、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九、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71198992

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如下:

建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hu.gov.cn/

建湖县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