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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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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初级中学校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示

招标详情

龙华初级中学校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拟对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XSLHZXY-2023-7-10。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70000.00元。

(二)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或企业采购。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和供应商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 (注: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至我单位邮箱:458086110@qq.com;报名咨询电话:13419249940;同时备注好供应商单位名称,具体报名时间以收到邮箱时间为准,通过审核报名成功后,我单位将按照供应商报名资料上的邮箱地址发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7月17日10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和平街53号;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九、谈判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

十、谈判地点: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和平街53号。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屏山县人民政府网。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

通讯地址:屏山县龙华镇(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890979813

电子邮件:458086110@qq.com



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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