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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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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比选机关食堂服务单位的公告

招标详情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比选机关食堂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3年07月11日

根据需要,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就机关食堂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比选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食堂位于南岸商贸路105号办公楼2楼,配备食堂相关设备设施,就餐职工约90人(含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中标服务单位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提供定点就餐场地,派厨师团队到市卫生健康委机关食堂制作早餐、午餐(是否提供晚餐、晚餐餐标、晚餐费用结算方式等,在服务商中标后另行约定),米、面、粮、油、肉、调味品、蔬菜、水果等原辅料由中标经营单位负责采购,市卫生健康委按月支付餐费,水、电、气等费用由市卫生健康委承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因考虑便于对中标单位的管理以及从事餐饮的工作人员交通、家庭等因素,此次服务单位遴选对象仅限于翠屏区城区、叙州区南岸城区境内有意向报名参与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的入统餐饮经营企业。

(二)参选单位必须具有从事餐饮行业所要求的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拟参加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

(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三、餐标及费用

(一)早餐。自助餐、餐标为12元/人(含职工个人支付部分,下同)。供餐时间为7:50-8:50(根据工作作息时间适当调整)

(二)午餐。自助餐、餐标为25元/人,菜单需由厨师团队按时令情况每周四前制定下周菜单,交由委机关办公室审核后执行,一周内每天菜品不重样。供餐时间为12:00-13:00(根据工作作息时间适当调整)

(三)费用。餐费采取“由中标方独立承包制,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的承包模式。餐费每月按实际就餐人数与每餐餐标的乘积,与中标单位如实结算。

备注:是否提供晚餐、晚餐餐标、晚餐费用结算方式等,在服务商中标后另行约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 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内);联系人:苟兴林,电话:0831-2316155。

(二)参与比选的单位报名时提交比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六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则不用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4.拟聘厨师资格证复印件;5.拟聘工作人员名单、工种,健康证明复印件;6.参与食堂服务成功案例;7.按照早、午餐餐标提供菜品种类、搭配等运营方案。

资格审查合格达3(含)家以上方可开展比选。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10办公室。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3年7月 21日15:00前。

(二)比选方式:现场考察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的综合评选法。

六、其它

(一)不论参选结果如何,参选人的参选资料文件均不退回。

(二)服务单位自中标后按程序与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本服务项目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并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三)参选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