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况
恩施市中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ES-HD-23032
2、项目名称:恩施市中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采购需求:
5.1.本次招标共分6个标包:
第一标包: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第二标包:肉类、水产类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第三标包:蔬菜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第四标包:调味品及干货、蛋类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第五标包:水果类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第六标包:速冻食品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2.各标包中标人数:第一标包中标人数为2家,第二标包中标人数为2家,第三标包中标人数为2家,第四标包中标人数为2家,第五标包中标人数为1家,第六标包中标人数为1家。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每个标包最终得分从高到底的相应名次的企业为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六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包。如投标人被推荐为前一个标包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如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投标文件须单独编制)。
6、合同履行期限:2年(投标人若出现供应质量(送货不及时、产品数量、品牌出现差异及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供应价格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立即提前解除合同,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期间若因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5.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4、投标人提供以下情况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5.5、投标人应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提供企业购买食品安全险的证明材料,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出具食品安全抗风险承诺书并承诺按规定上交食品安全保证金。
5.6、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配送场所的安排和分配,不服从的自动退出(投供承诺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3、方式:
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名称材料到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公开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②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发送PDF格式资料到:9137304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电话及电子邮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③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中国硒都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Ⅲ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Ⅴ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中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硒谷路与硒施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联系方式:189718881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联系方式:13971884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8971888171
恩施市中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