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3000114 二、项目名称:2023年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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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锐豪田园农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平岗路559.561号 | 286,00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锐豪田园农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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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成都市新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食堂物资 | (1)蔬菜:/ (2)猪肉:金忠食品 (3)禽类:天鑫力 (4)大米:花中花 (5)面粉:花中花 (6)食用油:新兴粮油 (7)禽蛋:天鑫力 | 详见技术指标和功能。 (1)蔬菜: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2)猪肉:鲜猪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禽类: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4)大米:10kg/袋。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354-2018一级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5)面粉: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355-1986的特制一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6)食用油:27.17升/桶。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2018的规定。 (7)禽蛋:安全指标符合GB 2749-2015的规定,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 | 1.00(批) | 286,000.00 | 286,000.00 |
胡欢、孙菁、唐继海(采购人代表)、余一灵、胡兰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计划文号:51011823210200001301[2023]00242。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北路121号
联系方式:028-82518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西部智谷D区)1栋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28-867070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28-86707044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2023年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锐豪田园农业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