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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空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和运行值班人员餐食服务(机场大酒店)邀请函

招标详情

珠海航空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和运行值班人员餐食服务(机场大酒店)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3-08-11 14:43:43

珠海满天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机场大酒店分公司:

珠海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珠海航空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和运行值班人员餐食服务(机场大酒店)

1.2 项目编号:CZ2023007394 采购编号:CZ2023007394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批)

单价

(单位:人民币)

金额总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员工餐食服务

1

/

结算是以实际发生的餐食费用为准。

员工早餐、中餐和晚餐吃多少刷多少,每月按照刷卡消费金额进行结算。

合计

合同金额上限为496万元/3年。

框架,含税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遵循采购方一菜一价餐食自选等供餐服务模式,供应商保证每正餐向采购方员工至少提供2全荤、4半荤和2素1汤1主食品种供采购方用餐员工选择;每月按照实际刷卡消费金额及运行值班餐券进行结算。采购价格为非固定餐食标准,供应商无需报价,具体餐食配备品种和价格以谈判纪要形式记录,签署合同以谈判纪要约定为准,本次采购数量为1批,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交货/服务】内容

【交货/服务】地点

【交货/服务】时间


甲方在乙方餐厅安装南航一卡通消费机;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早、中、晚刷卡就餐和餐食打包服务。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金湾机场珠海机场大酒店一楼餐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网址:http://www.csbidding.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6138881。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 ,0756-7781618

EMAIL: wang_hd@csair.com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机场南航综合楼四楼(候机楼对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实施小组 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6-7781618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珠海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52号中信南航国际广场写字楼9楼9A01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336609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