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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3-176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7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1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2023)0473号-2 | 河南省洛阳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 洛阳鸿熙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310国道东侧小李村洛阳通河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园内A区12栋9号商铺 | 93.800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肉类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详见附件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乃明(组长)、鹿松梅、王悦林(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
收费金额:7,12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儿童福利院 |
地址:洛阳市定鼎北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300米 |
联系人:田先生 |
联系方式:1378379911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大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8 |
联系人:郑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20532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205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