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关于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龙湾中学、温州市永强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温州艺术学校、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等九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联合采购(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龙湾中学、温州市永强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温州艺术学校、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等九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联合采购(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委托,就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龙湾中学、温州市永强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温州艺术学校、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等九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联合采购(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说明:本项目由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龙湾中学、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温州艺术学校、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共同委托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负责本次比选活动,采购协议由各学校单独与供应商签署。

一、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择优选择3家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负责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龙湾中学、温州市永强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温州艺术学校、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等九所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供应。

各学校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各使用单位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 ,可续签下一年度协议,总计协议时间不超过三年,截至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2. 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 报名单位介绍信;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获取比选文件及比选时间、地点: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报名截止之前报名、购买比选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申请人拒绝参加比选。申请人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应在2023年8月27日17:00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09时30分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比选会议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09时30分整

比选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龙湾中学、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温州艺术学校、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望海路1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13868848797

质疑联系人: 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705778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勃

联系电话(询问):13566258484

质疑联系人:肖慧

质疑联系方式:13606874516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温州市龙湾中学

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


温州科技高级中学

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温州艺术学校

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doc

    0.1 KB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