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相关检测机构: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及服务咨询,现邀请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2023年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
(三)抽查对象:全市商用燃气灶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四)抽查数量:在全市生产流通环节抽查20款商用燃气灶产品。
(五)项目需求:
1.本次任务拟对全市生产流通环节商用燃气灶产品(具体抽查产品及项目要求见附件)开展质量专项监督抽查。附件报价单中所列批次和检验项目为本服务项目的初步意向,询价方最终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抽检品种、项目、批次进行调整。
2.所有抽查检验样品须参照《广东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等要求检验,如部分产品缺少细则,中标方需结合本次任务需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六)其他需说明情况:费用结算按照中标报价及实际完成的批次结算,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签定的总价。任务完成后需汇总产品检验结果数据及项目绩效评估情况,并提交监督抽查结果情况分析等总结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本次任务中产品及项目检验资质及检测能力,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机构,能在中介服务超市完成相关采购手续。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格式要求: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及项目检测能力目录)、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及报价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辅助资料。报价单需按附件统一格式填写。所有提交文件请双面打印,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提交方式:请密封后邮寄或递送。邮寄需注明“报价文件”。
(三)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的、响应文件造假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如不具备上述资格或响应文件造假的,一经发现,本次投标资格取消并将暂停参与询价方下一次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及评审
本次采购采用询比价方式,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优先。采购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相关工作的3名工作人员组成,现场开封时统一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登记各投标人名称、报价等。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购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60%),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纪律监督
申请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检举控告的,请拨打纪检监察部门热线1238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邵先生,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电话:0757-82789986、82789973。
附件:佛山市2023年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报价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