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 金隅.新都汇.天屿4-9栋人才公寓装修工程 已由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和科技局以项目编码:2207-500108-04-01-536410、2209-500108-04-01-8822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恒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家具家电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南岸区-经开区 南岸区汇成路西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标段一:金隅.新都汇.天屿4-9栋人才公寓装修工程家具采购
家具:包括不限于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餐椅、鞋柜、双橱柜、L型橱柜、吊柜、浴室柜、衣柜、书桌、椅子、床、榻榻米床、床垫、床头柜,包含家具的采购、安装、装卸、运输(含保险)、仓储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及退换货。
标段二:金隅.新都汇.天屿4-9栋人才公寓装修工程家电及设备采购
家电及设备:包括不限于燃气热水器、抽油烟机、燃气灶、滚筒洗衣机、对开门冰箱、LED电视、柜机、铜管、挂机;包含家具家电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装卸、运输(含保险)、仓储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及退换货。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序号 | 标段编号 | 对应项目 | 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备注 |
1 | 标段一 | 金隅.新都汇.天屿4-9栋人才公寓装修工程家具采购 | 1498.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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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二 | 金隅.新都汇.天屿4-9栋人才公寓装修工程家电及设备采购 | 865.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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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
标段一:以本工程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如有)、工程量清单为准,若施工图(如有)与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二:以本工程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如有)、工程量清单为准,若施工图(如有)与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标段一:2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未按时竣工的承担违约金5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发包人确定的延期时间为准)。
标段二:2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未按时竣工的承担违约金5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发包人确定的延期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下标段中的 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同一中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标段划分明细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对应项目 | 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标段一 | 金隅.新都汇.天屿4-9栋人才公寓装修工程家具采购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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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二 | 金隅.新都汇.天屿4-9栋人才公寓装修工程家电及设备采购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授权书(提交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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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家具为1家单位,家电及设备为1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得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彭小芮 | 联系人: | 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2637106 | 联系电话: | 023-6246632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