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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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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医院超市食堂及停车场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隆回县人民医院超市食堂及停车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回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隆回县人民医院超市食堂及停车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人民医院超市食堂及停车场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000095

3、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23-006(SY)

4、采购项目预算:134万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预付款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

采购项目预算的 / %

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的 / %

合同金额的 / %

二、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有效的解决医院用工需求,医院超市、食堂及停车场需服务人员31人,其中超市营业员4人,停车场服务人员9人,食堂工友18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19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项目部(地址:隆回县广电大厦斜对面鲜美超市巷子东进100米)。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3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9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项目部(地址:隆回县广电大厦斜对面鲜美超市巷子东进100米)。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磋商文件。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09 月 19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项目部(地址:隆回县广电大厦斜对面鲜美超市巷子东进100米)。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0739-8244615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隆回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朝阳路132号 地 址:隆回县广电大厦斜对面鲜美超市巷子东进100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邹女士

邮 编:422200 邮 编:422200

电 话:0739-8244615 电 话:0739-8699169/1667396676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036845852@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