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3年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CY-202309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12910
3、项目名称:2023年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8.4(万元)
6、最高限价:158.4(万元)
7、采购需求:
为采购人提供食堂外包服务,包括负责职工每日早、中餐的制作和配套服务及单位公务接待等。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进行满意度考核达到90%及以上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1401室
3、方式:
直接获取,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2、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986800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联系方式:15072530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颖
电 话:1507253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