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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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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食堂物业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政府购买食堂物业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9-16 至 2023-09-22
撰写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白汉斌
(政府购买食堂物业)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食堂物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276
项目名称:政府购买食堂物业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36,500.00
最高限价(元):1,436,5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部分 招标基本信息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组。

包组名称:政府采购食堂、物业

包组地址: 大东区上园街道合作街89号

包组预算: 1436500 元

本次招标以金额方式报价。投标报价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符合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律。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食堂、物业

二、项目概况

提供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经理1人,保洁服务9人、保安服务11人、餐饮服务5人、维修服务2人,会议服务1人,按照相应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开展物业工作。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1+1模式,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以续签一年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调整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及人员的相关费用,但变化幅度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共计29人)

1.项目经理 (1 人)

要求: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品貌形象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物业管理和工作协调。有同岗位从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要保证其工作连续稳定性,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撤换。

2.保洁员(9人)

要求: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清洁工作流程、保洁设备使用、各种清洁药剂的使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3.秩序维护员(11人)

要求:男性,身材挺拔、反应灵活、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4.维修电工(2人)

要求:男性,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熟悉变配电、照明、用电系统,能熟练操作、使用、维修各种设备设施,并能处理和解决一般故障,做好日常巡检、测试、记录和维护,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5.食堂工作人员(5人)

厨师1人

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能根据规定菜谱烹制中餐菜肴,出品口味好,符合大众口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面点师1人

要求: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能够制作各种中西面点、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同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水案1人

要求: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胜任相关工作,吃苦耐劳。

拌菜工1人

要求:男女不限,能够制作多种风味凉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勤杂服务员1人

要求: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胜任相关工作,吃苦耐劳。

食堂工作人员需全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置于投标文件中)

6、会议服务人员(1人)

会服1人

要求: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有两年以上会议服务经验。

★二、岗位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服务内容:

1. 负责公共走廊墙面、地面、壁画、健身设备、花盆等的卫生清洁。

2. 负责电梯间、痰盂内的卫生清洁。

3. 负责卫生间内的大小便器、镜面、洗手盆及垃圾排放工作。

4. 负责楼梯通道及扶手及附属设施的卫生清扫工作。

5. 负责各类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卫生清扫工作。

6. 负责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清洁卫生。

7. 负责楼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8. 负责冬季除雪工作。

服务要求:

1. 上岗时穿着统一工服,服装应干净、舒展,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胸牌和工牌。

2. 头发要整洁,不许染发,不留奇异的发型;不得披头散发,不戴夸张的头饰。

3.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 工作时不大声喧哗、聊天、打闹、吹口哨、唱小调、看报纸,干私活,化妆或玩弄其他物品。

5. 工作时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动作轻,保持工作时的良好气氛。

6. 保洁工具合理存放。

7. 要严格按照保洁服务范围进行保洁工作,保洁用品、清洁剂等不能对楼内设施有损害;根据不同的保洁目标,使用不同的保洁用具。

8. 在清洁工作中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教学工作,按校方规定的时间使用电梯。

9. 工作中使用设备、工具、清洁剂等消耗品均由中标方自备,办公区、会议室、领导办公室桌椅要求定期用专用清洁剂清洁一次;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卫生干净、整洁。

10. 乙方清洁过程中要保证甲方设施、设备及物品无损坏并保持位置不变动。

1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区域需求求配齐保洁人员。

服务标准:

1. 道路:无泥沙、污垢。

2. 垃圾箱: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

4. 标识宣传牌、雕塑:目视表面无积尘、无污迹。

5. 户外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泥沙、无污渍。

6. 墙面、理石地面、瓷片:无明显灰尘、乳胶漆墙面无污渍、目视无灰尘。

7. 楼道梯间和走廊地面:目视无纸屑、杂物、污迹,目视天花板无灰尘、蜘蛛网。

8. 墙面、窗、扶手、消防栓管、楼道灯开关等:无蜘蛛网、无痰迹、积尘,用纸巾擦拭无污渍。

9. 电梯:电梯门无污迹、手印、灰尘,轿厢内无砂粒、杂物、污迹。

10. 卫生间:地面干净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大小便池、地漏无堵塞,墙面瓷片、门、窗用纸巾擦拭无灰尘,便器无污渍,墙上无涂画,天花目视无灰尘,玻璃、镜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

11. 出风口和指示灯:目视无灰尘、无污迹。

12. 玻璃门窗和镜面:表面无污渍、手印、清刮后用纸巾擦拭无灰尘。

(二)秩序维护员服务要求

1.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甲方业主安全;

2. 对待甲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态度和蔼,讲究礼貌,文明工作;

3. 不得限制甲方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搜查身体、扣压财物等;

4. 服从公安派出所和检察院双重领导,听从指挥,执行命令,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5. 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检察院有关制度,不包庇坏人,不打骂工作人员、群众,不监守自盗,不假公济私;

6. 着装整齐,举止端正,保持个人良好形象。维护收发室内、检察院内外环境卫生。

秩序维护员服务标准:

1. 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 对发生在甲方单位及周边200米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甲方领导、驻地派出所,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遇到现行犯罪要敢于斗争,及时报警,并将犯罪嫌疑人送交驻地派出所处理;

3. 执行门卫、守护以及巡逻任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毒等工作,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理;

4. 维护检察院门前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清理小商小贩,保障甲方业主出入安全;

5. 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严格按照检察院的规定控制出入,严格管理出入的车辆;

6. 执行勤务时,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件,能够熟练使用安保器械。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完成上级部门、检察院的临时工作。

(三)工程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

电工服务要求:

维修电工负责楼内照明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熟悉办公楼、区域内供电、照明等系统的容量及供电线路的进出线走向。熟悉所属变电所、站的名称及联系办法。熟悉电器设备的设置及运行使用情况等。

2. 熟悉工作地点地理位置,了解供电所属变电所、站的名称及联系办法。

3. 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运行、维修、保养制度,做到巡视检查及时细致,发现问题处理及时,做到小修不过夜,抢修及时。

4. 做好电气设备的清洁工作,严格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5.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主动同供电部门联系,及时切断电源,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全力组织抢修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6. 定期对办公楼区内的电气设备及照明系统进行检修检查。

7. 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管好图纸资料、工具等。

8. 维修、抢修工作结束后,应主动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然后及时通知保洁人员进行细致清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9. 完成甲方交办的一切临时性工作。

电工服务标准

1. 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巡视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设备及机房整洁,无杂物、无灰尘,机房环境符合设备管理要求。

3. 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责任事故。

5. 做好电源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6. 每天进行检查巡视,对损坏部件要做到更换及时。

(四)食堂服务要求

1. 负责检察院内所有工作人员的早中餐食;

2. 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

3. 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食堂服务标准:

1.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 早午餐餐标标准:早餐:拌菜4样,面类主食4样,蛋类1样,粥类1样,牛奶/豆浆1样,午餐:热菜4样(包含2荤2素),1汤,冷菜4样,主食3样,水果+酸奶

3. 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4. 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

5. 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6. 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对招标人现有保安、保洁等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合理安置并要求中标人拟派到本项目全体人员29人按照年龄要求缴纳社保五险,如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其退休证件,方可不缴纳社保五险及大额医保。

★2.本项目费用构成包含购买食材费用不低于42.75万元(含),剩余为相应人工成本及管理费用。

★3.费用范围:本项目费用构成为员工工资、社保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保、工会经费、食材费(不低于42.75万(含))、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其中人员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五险的缴纳系数需满足沈阳市企业职工社保五险缴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1+1模式,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以续签一年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调整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及人员的相关费用,但变化幅度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6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及投标,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提交及现场递交投标备份文件(U盘),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建议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合作街89号
联系方式: 024-88363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联系方式: 024-88728246
邮箱地址: ddqzfcgzx@163.com
开户行: 沈阳市盛京银行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33641019600016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24-8872824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