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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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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中心食堂承包服务公告

招标详情

南宁市民中心食堂承包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5:31


一、合作方式

由采购方提供食堂场地,配备厨房设备、用餐设施及相关的办公、运营物资。成交承包商派驻服务人员制作餐品、提供服务,并承担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管理费及相关费用,负责原材料成本及各种燃气、水电、低耗物资使用,保证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大、中设备,由承包方负责。

二、食堂服务范围:南宁市民中心C座2楼、3楼职工食堂及小卖部。开餐时间为:早上7:30-9:00;中午11:45-13:00;晚餐视具体情况,需要开设时双方另行协商。

三、食堂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前3个月为试业期,试业期内由采购方组织不少于3次满意度调查,如出现平均满意度低于70%的情形,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承包期内,采购方每季度或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如出现满意度超过20%不满意的情形,采购方将向承包人提出整改,整改后仍超过20%不满意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原则上应重新开启评审。

四、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取由评审组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满分100分。采购方在市行政审批局官网对采购需求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最终以综合得分确定供应商排名。

(一)公示需求

在市行政审批局官网对采购需求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公告时间:9月27日-10月3日。

(二)成立评审小组

成立评审小组,负责量化打分

(三)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公告期截止5个工作日内。

地点:南宁市民中心C座2楼食堂、A802会议室。

(四)评审内容及分值

详见评分方法。

五、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按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相同的并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况,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中标人中标后,应当配合甲方完成扶贫产品采购任务,满足甲方提升食堂电子化、智能化、信息化以及纳入“食堂云”服务的需求。

六、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材料一式七份(按附件的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顺序装订成册),请于2023年10月7日17:00前(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送达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8楼B808室。材料递交时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以信封密封形式,封口处须加盖骑缝章,信封封面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附件:1.南宁市民中心食堂服务需求一览表

2.综合评分方法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771-4953255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