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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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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1号三楼V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ZB1359

项目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

委托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19.9985万元

最高限价:19.998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厨房更换及新增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谈判文件及采购货物清单。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1号三楼V05室

方式:现场/邮箱发售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以公对公形式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须把汇款凭证发送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HClnfgs@163.com。(供应商在汇标书费时,应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标书费)

标书费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浑南西路支行

账 号:124911038510501

申请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谈判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1号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自拟。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联系人:田刚

联系电话: 024-22697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1号三楼

联系方式:13624016745

邮箱:HCln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