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8号
联系人:张庆东
联系方式:0421-2577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联系方式:0421-3105588
邮箱地址:lnmd188yzx@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宗璇
电话:0421-3105588
项目概况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ZBWJ2023-035
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2400.00
最高限价(元):242400.00
采购需求:
1、保洁服务标准
1)走廊:每日至少清拖两遍,随时清扫杂物。
2)卫生间:随时轻擦地面、便池等部位,每晚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
3)会议厅及各楼层、地面日常保持清洁,无烟头、纸屑、积水、污渍等。
4)楼梯道:水拖两次楼梯台阶,每日清擦一次不锈钢扶手,保持楼梯台阶无污渍。垃圾桶干净整洁。
5)电梯间: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
2、保安服务标准:
1)值勤: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一楼大厅设专职保安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
3)消防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 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4)地下停车场
保安人员要按照甲方车辆管理办法管理车辆,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指挥和疏导
3、食堂的服务标准
1)乙方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并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约,甲方负责采购及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
2)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3)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保安员:2人 主要职责:门岗接待、巡视检查、写字楼安全
保洁员:2人 主要职责:楼内公共卫生保洁
厨 师:1人 主要职责:后厨工作
面 案:1人 主要职责:主食工作
改 刀:1人 主要职责:配菜工作
服务员:1人 主要职责:服务工作
各项服务费用包括:工资、意外保险、服装、管理费、及税费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300.00元/本,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咨询电话:0421-3105588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8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lnmd188yzx@163.com )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资料提供齐全后,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