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采购。参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凯晟招2023-1049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金额:180万元
5.采购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采购内容:肉、禽、蛋、豆制品、面食、冰冻食品、海鲜、水产、蔬菜、调味品及粮油等。
限价范围:1.肉类、调味品、粮油类下浮 至少10%(含本数);
2.禽、蛋类下浮 至少10%(含本数);
3.豆(含豆制品)、面食类下浮 至少10%(含本数);
4.冰冻食品类下浮 至少10%(含本数);
5.海鲜水产类下浮至少10%(含本数);
6.蔬菜类下浮至少15%(含本数);
食材单价以当地当日市场价格,再按中标的下浮率进行下浮的价格进行结算。
7.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7.1符合如下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当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
7.3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经营服务范围符合食品配送要求;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7.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9.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3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允许其获取。
10.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303501)。
11.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开标室。
15.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开标室。
17.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1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578-2786469
质疑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578-2786580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8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章陈杰联系电话:0578-2055250传真: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彭杨联系电话:0578-2055250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