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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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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院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院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委托,就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院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鑫磊部采字[2023]51号

2、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院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

3、采购内容:

名称

数量

单位

标底金额

备注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院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

2

承租费不少于18万元,每年即第一年不得少于8万元,第二年不得少于1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4、合同履行期限:2年。采取 1+1 模式 ,即合同先签1年,如一年内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直接解除合同。如考核通过,且党委会审议通过,续签第2年合同。

(1)3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不合格;

(2)3次满意度考核低于70%;

(3)1次满意度考核低于60%;

(4)院党委会审议未通过。

(5)出现2次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书面通报批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2022年度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为投标前近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纳税记录应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缴纳税收记录 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5)参加本项竞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为鼓励充分竞争,保证用餐选择的多样性,北院食堂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经是采购单位定点就餐刷卡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旦中标,则取消(自动放弃)定点就餐刷卡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14日 08:00 至 2023年11月2日 17:00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为无效投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五、公告网址及公告期限:

1、公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官网。

2、公告期限: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详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06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筱艳 13397965025

2、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289802

3、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女士 0796-828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