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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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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午餐配送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万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午餐配送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T-2023-0705

二、项目名称:万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午餐配送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东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商业中心A3号楼102-116、301、401、501

中标金额: 17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万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午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要求:提供工作餐配送服务,具体分配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共同协商。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后期业主方要更换配送方式,中标单位要无条件配合。具体送餐时间以业主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蔡民、江崇文、李静、吴信文、邓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1.2%=2040元(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①芜湖宏鸿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供餐合同;②乐乐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供餐合同。

3、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财富街(环道)

联系方式:18056990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信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写字楼413室

联系方式:18855301769、15357002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良虎、朱珠

电话:18855301769、15357002169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