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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殡仪馆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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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殡仪馆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湘潭市殡仪馆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3年10月13日

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殡仪馆的委托,对湘潭市殡仪馆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殡仪馆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62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TD202301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项目预算及主要内容: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预算

控制金额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湘潭市殡仪馆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68万元/年,

两年合计136万元。

1、采购服务年限:两年。

2、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20400元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证明资料)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3、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申请到的到账账户信息转入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投标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 o;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8、投标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9、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采购时,投标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潭市殡仪馆

联系人:李冰

电话:0731-55882965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金桐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55号丽景酒店2楼

联系人: 朱鑫海 庾利群

电话: 0731-58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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