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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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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设备更新运行维修(护)经费(综合执法局厨房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机关食堂设备更新运行维修(护)经费(综合执法局厨房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有效期: 2023-11-20 至 2023-11-23
撰写单位: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撰写人: 鄢海冰
(机关食堂设备更新运行维修(护)经费(综合执法局厨房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设备更新运行维修(护)经费(综合执法局厨房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500-00914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设备更新运行维修(护)经费(综合执法局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8,993.00
最高限价(元):118,993
采购需求:查看

沈抚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四门冰柜、货架、米面架、大锅灶、调料台、双层工作台、三槽洗涮台、货架(4层)、土豆去皮机、排烟风柜、电饼铛、电烤箱、蒸饭箱、排烟罩、面案台、油案台、单槽洗碗台、压面机、和面机、搅拌机、保鲜工作台、消毒柜、存碗柜、保温饭台、送餐车、收碗车、平板车、热水器、汤桶(大)、高压锅、边锅、保温桶、留样冰箱、残食台等厨房设备采购并安装(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实际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 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6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金枫街75-1号 通航大厦
联系方式: 024-567980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024-58619807
邮箱地址: sczyys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292180399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奇、鄢海冰
电 话: 024-5861980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