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
关于公开遴选采购餐饮食品(配送)供应商的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24年分局餐饮食品(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公告如下。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2024年武鸣分局餐饮食品(配送)服务。 (二)配餐标准:1.快餐类[含:四菜(二荤约80-100克、二素约100克),并提供汤水、米饭(约200克)或其它主食,餐纸及餐饮清洁用具]。2.其他餐饮食品泡面、面包、馒头、粉类等。 (三)餐费标准:早餐15元,中餐、晚餐均为25元。 二、质量要求 (一)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甲方(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 (二)乙方(餐饮食品配送/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四)餐饮食品原材料 乙方配送餐饮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餐饮食品(配送)协议。 (五)餐饮配送方式:乙方以分餐盒形式送至我分局指定城区范围内的地点(超出城区配送范围可以协商配送费)。 (六)乙方提供的餐饮食品盒具应无毒、卫生、环保。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单位员工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餐饮食品配送协议。 三、配送时间方法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餐饮食品送至我分局指定地点,并提供餐饮食品配送清单,由相关人员验收确认。甲方如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餐饮食品数量。 四、价格及贷款结算 餐饮食品款在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结算,供应商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 五、供应商相关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配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 (二)经营品种须涵盖上述“配送品种”食材。 (三)具备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设备。 (四)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配送流程。 六、采购流程 (一)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简介及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审核时须查看原件)。 2.每份快餐类[含:四菜(二荤约80-100克、二素约100克),并提供汤水、米饭(约200克)或其它主食,餐纸及餐饮清洁用具]食品具体报价清单。 3.甲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供应商资料送达 有意参与采购的单位请将相关材料密封盖章后,于2023年12月28日12:00前送南宁市武鸣区壮武路86号。联系人吕彦玮,联系电话17377003590。 (三)现场查验 本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企业进行现场查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采购资格。 七、确定入围供应商 按照报价表下浮优惠率高低排序,选定下浮优惠率最高的3家供应商按照实际项目要求提供服务,自实际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 报价表
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03采购餐饮食品(配送)供应商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