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西车辆段兴隆场上行运用车间上发作业场、内江运用车间伙食团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2次)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832)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车辆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车辆段兴隆场上行运用车间上发作业场、内江运用车间伙食团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提供2022年从事餐饮服务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少于1份(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变更为法人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签订合同后30天内取得本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业态分类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项目分类为餐饮服务或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书面承诺)。
3.1.2财务要求:
1、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最近6个月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
1、报价人须提供近2年(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不少于1个企事业单位餐饮业务外包的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变更为法人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 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 行贿 (个人)、 单位行贿 (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1.5其他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从业人员应包含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打荷、勤杂工等不少于4人且具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其中厨师应须具备国家认定的厨师等级资格证书(不少于1人);管理人员不少于 1人且具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配送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备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以上从业人员均须提供人员清单,并附与清单一致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未发生偷税漏税行为、未因劳动安全、劳务薪资发生纠纷,报价人应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01月03日20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并报名参与,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扫描件和word版《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512117097@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1月11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4年01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如下: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1000万元以下 | 1000~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合同预计执行金额的1.5%收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车辆段
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回龙坝村花房子组50号
联系人:艾新然
联系电话:64325025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李杰龙
电话:028-86451889/15756258027
邮箱:1512117097@qq.com
11.其它1.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为 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号为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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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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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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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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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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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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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计量单位 | 合同预计执行金额(含税) | 服务期限 | 保证金(元) |
1
| 1 | 伙食团管理服务 | 重庆西车辆段兴隆场上行运用车间上发作业场伙食团管理、餐饮服务。 1.工作餐:(1)重庆西车辆段上行运用车间上发作业场单餐250-300人,早、午、晚餐:早餐餐标5元/人(含税费)提供小面、稀饭、面点等,午、晚餐餐标20元/人(含税费),每餐提供二荤二素一汤,米饭不限量。 2.上行运用车间上发场职工在本场职工伙食团用餐,每餐为上发场、下发场、下到场各作业点提供送餐服务,将早餐于7点30分前送达,午餐于11点30分前送到,晚餐于17点35分前送达(含中班和白班),成交方应提供送餐车辆、人员,送餐费按每天每场80元结算。 3.因春节等重要节日或其他原因,按照甲方要求为职工提供节日特色餐或临时用餐。(食材费用据实结算) 4.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接待用餐服务。(食材费用据实结算) 5.服务工作时间:全年不间断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根据采购方需要提供特色餐、临时用餐和接待用餐。就餐时间根据采购方工作具体情况安排,原则上三餐售卖时间为:早餐:6:40-9:30;中餐:11:00-14:00;晚餐:16:00-20:00。 6. 每月采购方对成交方进行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平均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良好,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70分及以上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1000.00元,80分及以上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2000.00元,90分及以上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3000.00元,70分以下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0.00元。 | 年 | 180万元/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 36000.00 |
2 | 伙食团管理服务 | 重庆西车辆段内江运用车间伙食团管理、餐饮服务。 1.工作餐:重庆西车辆段内江运用车间单餐最多40人早、午、晚餐:早餐餐标5元/人(含税费)提供小面、稀饭、面点等,午、晚餐餐标20元/人(含税费),每餐提供二荤二素一汤,米饭不限量。 2.因春节等重要节日或其他原因,按照甲方要求为职工提供节日特色餐或临时用餐。(食材费用据实结算) 3.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接待用餐服务。(食材费用据实结算) 4.服务工作时间:全年不间断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特色餐、临时用餐和接待用餐。就餐时间根据采购方工作具体情况安排,原则上三餐售卖时间为:早餐:6:40-9:30;中餐:11:00-14:00;晚餐:16:00-20:00。 5. 每月采购方对成交方进行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平均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良好,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70分及以上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1000.00元,80分及以上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2000.00元,90分及以上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3000.00元,70分以下质量考评奖励金额为0.00元。 | 年 | 36万元/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