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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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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饮食保障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就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饮食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饮食保障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主要用途及功能

估算价(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饮食保障服务项目

对县局3个职工食堂(上海路职工食堂、人民路职工食堂、苏州路职工食堂)饮食保障服务进行采购,需服务人员共12名;详见采购需求。

158.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公告时间

2024年1月4日9:00至2024年1月8日17:30。

供应商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自身优势

参考价(万元)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交易平台,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 17:30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

地址:沭阳县上海中路82号

联系方式:13773940988

项目联系人:林伦

附件:
  •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饮食保障服务项目.docx
  • 市场调研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饮食保障服务项目.docx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