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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殡仪馆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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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殡仪馆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市殡仪馆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殡仪馆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扬州市殡仪馆
行政区域邗江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1: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预算金额¥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琴
项目联系电话0514-80827735
采购单位扬州市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琴 0514-80827735

项目概况

扬州市殡仪馆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二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CZB-20231045

项目名称:扬州市殡仪馆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供应商所派团队所有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3.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二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3楼)

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供应商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磋商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所有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未磋商登记(提交登记资料)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com/s/1lIU3ZytOMPgJY8Rvellwvw提取码:JSHC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满足采购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本项目租赁金额(底价):人民币5万元/年

本项目设定最低限价,最低投标限价为租赁金额人民币5万元/年,报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殡仪馆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联系方式:张琴 0514-80827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琴

电 话: 0514-8082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