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
行政区域 | 保定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17:11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海宁(组长)、赵春玲、李占山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菲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905517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五四西路1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86386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传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创业中心B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5905517 |
一、项目编号:HB2023121510010001
二、项目名称: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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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耿特商贸有限公司 | 保定市竞秀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先锋街23号门脸 | 91130602MA0DXJFT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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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保定耿特商贸有限公司 |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 食堂食材供应 | 食堂食材供应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 签订合同后12个月 | 0 | 9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海宁(组长)、赵春玲、李占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5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06号
联系方式:0312-8638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传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创业中心B座
联系方式:0312-590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菲菲
电话:0312-5905517
十、附件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