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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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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际物流枢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分包1)

招标详情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重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国际物流枢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要求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分包1:2024年国际物流枢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配送米、面、油、干货、调料类、蔬菜、水果、水产、禽类、肉类等食堂食材。

负责当年1、3、5、7、9、11月的食堂食品供货及配送工作

150

1

暂定一年,服务期满根据承包方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约

3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分包2:2024年国际物流枢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负责当年2、4、6、8、10、12月的食堂食品供货及配送工作

150

1

3

注:投标人可就分包1、分包2分别进行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分包。当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中均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时,则按照分包的开标顺序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分包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即其他分包由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该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币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文件的所有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 1 月 15 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5 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5 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沙坪坝区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供应商可进入“沙坪坝区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网址: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3-65360409)

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整(人民币)。

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

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以外的供应商电子投标保函。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沙坪坝区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 对应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为便于各比选申请人顺利、快捷的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众服务平台”完成“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公众服务平台“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供应商,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利息。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23-81151007。

方式三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整(人民币)。

3. 供应商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 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 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协商。

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企业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全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次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均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上发布,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3-65322215

地 址:沙坪坝区黄金湾智谷B1号楼

代理机构:重庆重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983674703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山洞街道山洞平正村50号

2024年国际物流枢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分包1)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凤天路支行
50001054300059666777-0017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9558853100008872735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310401010400861160000005298



2024年国际物流枢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招标文件1.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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