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多湖里社区综合服务体项目三层消防改造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多湖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多湖里社区综合服务体裙房第三层使用功能拟变更为7-12周岁儿童活动场所,需对原消防系统进行改造设计;
2.2建设地点:多湖里社区综合服务体裙房三楼;
2.3招标范围:含灭火系统设计、火灾报警与控制设计、疏散与避难设计、防烟排烟系统设计、防火分区与防护构件设计、消防给水供水系统设计、安全疏散设施设计、消防电气和自动化设计等所有消防相关的设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设计工期: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5设计质量:一次性通过消防图纸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9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公告发布媒体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5.2标书费:人民币3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3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至2024年1月24日16时00分,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5.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
6.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7.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9点30分;
8.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1;
8.3开标形式:现场公开招标;
9、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多湖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宋濂路366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17858971027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9-82411460、15988552043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