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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实验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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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会昌实验学校会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4-HC-G00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招标详情

[会昌县]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会昌实验学校会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4-HC-G00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 2024-01-25】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会昌实验学校会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4-HC-G00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P2024-HC-G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会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内容1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 (九)食品主材需满足以下要求:1、大米采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1 大米必须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及QS或SC质量体系认证。供货时提供当批次产品质量的相关检验报告。1.2 大米供货时必须是三级及以上晚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09三级标准。2、食用油采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1 所供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供货时提供当批次产品相关质量检验报告。2.2 所供食用油必须是桶装5L(含5L)以下的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4、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50﹪,符合GB/T5009.199-2003检验标准。5、鱼肉(草鱼、带鱼等)必须定点采购,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去鳞、去腮、去内脏), 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6、蔬菜质量要求:新鲜、无霉烂、枯黄,无污染、卫生安全, 农药残留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7、其他产品须达到相应行业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保证能正常供货。8、所有食材要清洗、切配、包装完毕后净菜配送,并使用冷链气调保鲜技术,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 (九)食品主材需满足以下要求:1、大米采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1 大米必须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及QS或SC质量体系认证。供货时提供当批次产品质量的相关检验报告。1.2 大米供货时必须是三级及以上晚籼米,质量达到GB/T 1354-2018 三级标准。2、食用油采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1 所供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供货时提供当批次产品相关质量检验报告。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4、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50﹪,符合GB/T5009.199-2003检验标准。5、鱼肉(草鱼、带鱼等)必须定点采购,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去鳞、去腮、去内脏), 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6、蔬菜质量要求:新鲜、无霉烂、枯黄,无污染、卫生安全, 农药残留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7、其他产品须达到相应行业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保证能正常供货。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会昌实验学校

地址:会昌县城文武坝镇富东路106号

联系方式:0797-563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联系方式:0797-562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霞

电话:0797-56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