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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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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卫健委 2024 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东区卫健委 2024 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东区卫健委 2024 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35.6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本次成交供应商服务范围包括为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工提供早、午用餐服务,用餐人数约 75 人左右,食堂面积约为 70㎡,由外包服务供应商派遣 2 名员工提供食堂服务及食材原料供应服务,餐标为 18 元/人/日,食堂设备、水、电、燃气费等均由采购人提供,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2、项目地点:天津市河东区西锦路 7号。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项目预算:35.64万元。5、质量标准:服务及成果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河东区卫健委 2024 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河东区卫健委 2024 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 年第 16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 年第 16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谈判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代理机构现场打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磋商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 3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磋商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 3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磋商活动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和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7)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8)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2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见“七、其他”,办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1、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扫描成一个 PDF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2)文件费汇款凭证;

①磋商文件 500 元(售后不退)。

②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

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磋商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参加磋商活动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西锦路 7 号

联 系 人:伊老师

电 话:022-241259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5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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