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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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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及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服务项目计划

招标详情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及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服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23 17:50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省局、市局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要求,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提升经开区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计划在经开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该项工作,项目经费从我分局2024年年初预算工作经费中列支,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及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服务项目(目录代码及名称:A1702检验检疫检测及认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2024年度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完成11个大类、48个小类,共110个批次的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完成专项检查整治抽检项目,并按时出具抽检报告。

1.A包:对经开区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产品质量抽检110批次。

2.B包:(1)督促指导辖区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按照《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推进辖区获证企业、商用燃气灶具生产企业、加油站 、大型超市、商场和其他急需落实75、76号令的企业,推动建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任命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开展检查进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打分,确定风险等级,出具风险等级确定表。完成阶段性报告。

(2)完成《云南省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录入及填报工作,每周汇总工作进度,梳理存在的问题。(3)开展2024年各类工业产品专项检查活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提升经开区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及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总局75、76号令,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提升经开区产品质量安全。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本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3日到2月29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张悠悠 13888186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