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三号厂区(荷叶西路6号)就餐人次:早餐约600人次,中餐约1200人次、晚餐约550人次,夜餐约350人次;五号厂区(新甘泉大道68号)就餐人次:早餐约250人次,中餐约800人次、晚餐约400人次,夜餐约300人次;六号厂区(新甘泉东路56号)就餐人次:早餐约100人次,中餐约300人次、晚餐约150人次,夜餐约100人次;8小时制员工餐补8元/天,12小时制员工餐补16元/天(餐标和人数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
正餐(午餐、晚餐、夜餐)菜品标准:8元工作餐至少六选三(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素菜可免费添加,现场免费提供米饭、馒头及汤品等;上述大荤菜肴平均荤素食材克重配比不低于6:4,小荤菜肴平均荤素食材克重配比不低于2:8;现场可提供其他特色小餐。
早餐标准:稀饭、豆浆无限量供应,点心/包子/鸡蛋/面条等不少于15种的营养早餐;
2、主要招标范围:
2.1、食堂伙食供应;
2.2、食堂内安全、卫生等管理;
2.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主要厨具设备为我公司固定资产);
2.4、发包方提出的招待小餐;
2.5、发包方提出的其他合理服务,如:应季茶水供应、每月主题活动及相关礼品等。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承包要求
1、承包方式:
1.1、所有经营资金、人员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盈亏风险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2、发包方提供现有食堂场地、设施、设备、厨房用具等,承包方负责维护,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损耗,则由承包方负责维修、购新,超出范围设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3、食堂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4、承包方提供食堂工作人员、原辅料、易耗品和部分设备;
1.5、承包方负责己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福利;
1.6、承包方处置食堂产生的垃圾需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
1.7、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包给第三方。
2、结算方式:
每月承包方应得费用:现场卡机刷卡的金额以及接待用餐产生的费用,发包方在扣除水电费用及其他考核管理费用后,在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实得费用打入承包方账户,特殊情况除外。
3、承包时间和其他事项:
3.1、承包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执行;
3.2、承包方不得转包承包权,如发现将承包权转让他人,将视作承包者自行
毁约,可立即停止承包者承包权。双方办清一切手续和清点食堂所有设备财产外,另处以承包方5万元违约金;
3.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因业务需要与发包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发包方无关。
4、承包方的义务:
4.1、负责承包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承包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承包方要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2、承包方的人员在发包范围内,应遵守发包方的规章制度。若承包方的人员在发包方的范围内违反发包方的规章制度,应接受发包方的处理;
4.3、保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员工每人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和卫生知识培训等相关证件;
4.4、负责承包区域内的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4.5、保证按发包方提出的时间,承包方按质、按量向就餐人员提供早、中、晚、夜餐;
4.6、接受发包方监督,对发包方提出的问题和员工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4.7、承包期间,必须建立采购、支出账目,发包方有权查阅承包方的账目;
4.8、每周在食堂显著位置公布当周菜谱、菜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
4.9、保证采购、制作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发包方或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如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米面、无检疫猪肉等不合格产品,发包方将进行处罚。若受到有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4.10、保证厨房现场、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餐饮卫生要求;
4.11、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随时接受发包方或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4.12、保证按发包方的要求,做好各类会议、活动的小餐接待工作;
4.13、不得售卖非食堂制作的菜品、食品、饮料等;
4.14、承包方每年应投保餐饮行业责任险;
4.15、承包方必须遵守以上各条,发包方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不符合项,有权对承包方做出经济处罚;
4.16、合同期限内如因承包方原因提前解约,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发包方,否则扣除1个月个月餐费。
5、发包方的义务:
5.1、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及治安;
5.2、保障食堂水、电的供应,提前通知停电、停水等情况;
5.3、食堂公用设施的维护与购新。
6、承包方必须支付的费用:
6.1、食堂每月水、电费用,按规定支付发包方费用;
6.2、当月承包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罚款,
6.3、以上费用由发包方在当月承包方营业餐费里扣除;
7、风险及自然灾害、战争造成的损失及处理办法:
7.1、在承包期间,因承包方过失导致的食物中毒和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7.2、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负担。
8、合同的解除:
8.1、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
8.1.1、因承包方责任导致食物中毒,引发严重后果的,发包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暂扣承包方未结餐费,直至承包方完成应尽的赔偿责任;
8.1.2、承包方提供的饭菜质量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与餐标有明显差距,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的;一年内发生2次断餐(窗口断供超过5分钟视为断餐),立即终止合同;
8.1.3、承包方对食堂卫生、人员的管理出现问题,经发包方提出整改要求后,累计2次的;
8.1.4、其他发包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况。
8.2、发包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承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
8.2.1、发包方连续拖欠餐费3个月(不含)以上的;
8.2.2、发包方不能保障食堂的水、电正常使用的;
8.3、双方遵照以上条款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其中第8.1.1条不受此限制。
9、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发生三十天后仍未解决的,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10、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资料解释权属归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投标要求:
11.1、投标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6点00分。
11.2、投标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各项证书需盖公司章;标书内容包括投标单位相关证书,体系证书、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社会责任证书、合作单位合同复印件(保密内容可以隐去)等。
11.3、投标方现场勘查要求:投标方负责到招标方现场勘查,但无论投标方是否中标,现场勘查所产生的人工及交通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与招标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