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竞谈公告”中“十、项目报名及竞谈文件的获取方式”,请按流程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025-82281976、025-83301094,否则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1.通用资质条件
1.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1.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含省级及以上电力行业)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交易的处罚期间以及禁止交易名单之内。
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竞谈。
1.5供应商不得作为其他报名供应商的分包商参加竞谈。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供应商不得为严重违法失信人。
1.7在信用中国查询该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1.8在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该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9在信用能源查询该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施工或服务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专项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需同时具有2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和2项食堂管理服务业绩(业绩中同时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的可视为同时具有1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和1项食堂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日期、名称、签字页等关键页扫描件)以及对应证明材料(需提供业主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工作相关验收证明文件或对应合同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