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皮县税务局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需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X(2024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皮县税务局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万元(人民币)
采购标的:物业服务外包
采购需求:服务面积,建筑面积约8960平米,院落面积约1600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设施设备临时维修服务、餐厅运营服务。物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7人,工具耗材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设备维修无人员要求(本次磋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只报维修费用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53万元/年,本次拟最长采购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续签一次,连续签署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8日至 2024年 4月12 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室
3.方式:其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 18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 月18 日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皮县税务局
地 址:南皮县迎宾中大街与朝阳中路路口南侧
联系方式:赵瑞阳 0317-856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联系方式:周欣茹 0317-205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茹
电 话:0317-2057099
九、其他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7.供应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供应商出现以上情况参加本项目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