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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实验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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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丹东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KJ20240129001H

项目名称:丹东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7.45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45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丹东市实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所需食材包组如下(所有包组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投标包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包组

食材名称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001

米、面、油

入围2家

1+1年

190758.00

002

蔬菜、水果类

入围2家

1+1年

424697.00

003

肉类

入围2家

1+1年

490446.00

004

水(海)产品类

入围2家

1+1年

62450.00

005

蛋、豆制品、乳制品、干调等副食类

入围2家

1+1年

206209.00

注:本项目按照价格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供应商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100%)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日杂用品等所有费用。

(2)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1+1”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包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4.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5.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实验中学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

联系方式:李志刚15141515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肖华0415-388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华

电 话: 0415-388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