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582]FJHDCG[CS]2024001
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7地块厂房302 1,150,000.00元 95.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晋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和服务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干警职工的用餐环境,采取委托社会化管理模式和餐饮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执行) 总体服务要求 1.中标人企业自控及内部管理方案 中标供应商企业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自控及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应包含组织规则、业务处理程序以及调节方法和措施等相关内容,以保证食堂有序运行。 2.膳食质量方案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早餐、午餐、晚餐、加班餐、接待餐。 (2)配餐要求: 早餐: 以本地常规早点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他可口花色早点。每日必备品种为:稀饭、豆浆、油条、鸡蛋、包子、馒头、面条、炒粉等。其他变换花色每日不少于5个品种。其中,稀饭每日配以4种以上酱菜。 午晚餐: (1)以闽菜为主,部分配以其他菜系特色菜。大荤不少于5种,半荤不少于8种,素菜不少于5种,炖汤不少于2种,加配免费国际汤,免费“国际汤”有形物不少于三分之一。 (2)确保菜肴的“色、香、味、营”,让职工吃到“热饭、热菜”。 (3)食堂根据不同季节安排时令菜品;每周推出一例创新菜,不断丰富菜肴品种。 (4)总厨每周提前列出下周菜谱,公示餐厅公示栏,每天抽检菜品质量,以确保菜肴制作符合出品标准要求。 (5)每周三、周五增加出品闽南特色咸饭、卤面及现煮粉面,适应职工不同口味。 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接待餐: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需提前通知食堂备菜。 (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 达到让采购人满意食堂(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执行) 1,15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剑锋
评审专家: 陈阿平 、 郭玉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100万元-500万元0.8%。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2.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3505 0165 6007 0000 001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晋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晋江市崇德路36号

联系方式:1875086630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上下层

联系方式:18649942369/0595-22301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佳明

电话:18649942369/0595-22301995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zip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