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北区二楼食堂经学校批准,启动承包经营服务的招标工作,现按照《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二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合同期限
(一)食堂情况
1、经营面积:约1600平方米,在校师生员工人数3600人;
2、配备情况:餐厅内已安装空调、餐桌椅,环境优雅、布局合理;后厨通水、电、气、抽烟系统、厨具设备、自动洗碗机等,配套设施合理;有独立的冻库、仓库;后厨操作空间宽敞,能满足生产运营。
3、经营范围
为在校师生提供特色餐饮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消费,及符合学生文化需求并经招标人允许的与餐饮相关的多功能服务。
4、经营管理
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局食品安全管理、高校食堂管理有关规定,以学生为本,服务师生为宗旨,保障学生的基本伙食,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餐饮服务。
我校二楼学生食堂供餐以特色风味为主,共有6个档口,其中大众餐档口1个、风味档口5个。为丰富校园餐饮服务,二楼风味档口设置与一楼服务档口不得重复。
5、承包合同期限
(1)食堂承包经营采用 2 年制,即签订期限为2年。
(2)乙方承包甲方二楼食堂运营,甲方每年度分别两次组织膳食监管部门管理人员和在校学生(不少于200人)对乙方经营食堂进行调查评分,如果两次满意度调查得分均在65分以下,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两次满意度调查得分均在85分以上,合同期满后,乙方优先续约,续约年限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三、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有关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经广东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公司(在深圳登记注册的公司优先考虑),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本在1200万元(含1200万元)以上且实缴资金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二)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B”级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四)投标人近三年内管理服务过程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发生或学生罢餐及一般以上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或者食堂管理部门通报、处罚为准);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七)已报名成功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21日17:00
(二)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43751991@qq.com)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公司名称-二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报名” 为邮件主题,邮件内容备注投标人联系信息(姓名+手机号码),以便后续沟通。
(三)以邮件的附件方式附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七-1);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核对,仅代表其报名的确认,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
六、现场踏勘、说明及答疑
(一)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说明会议。
(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认为存在文字上歧义或矛盾之处或质疑在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遗文件、将在规定的答疑公告时间前进行公布,投标人可下载相关信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提疑、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5日09:00至5月21日17: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7:00。
(三)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2:00。
(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楼B107室。
(五)开标地点: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B312室。(暂定)
(六)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其它形式(包括电报、传真、邮件、邮寄等)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八、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九、投标保证金
(一)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学校账户。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交纳,将视为无效投标,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主页(网址:https://www.gdxa.cn/)学校通知信息专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上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上述网站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
十一、温馨提示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于投标截止前适当提前到达。
(二)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已经报名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邮件方式告知我校。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三)有意报名的投标人,请按规定时间内自行联系我校相关负责人踏勘现场,未经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参标资格。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查询
(一)项目咨询、踏勘现场: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郑老师:13417592182 彭老师:13480137811
(二)招标组织: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55-36889522
联系人:温老师
邮箱:43751991@qq.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9号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楼B107室
十三、附件
附件: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二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