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银行玉泉支行2024年个人金融业务淡季攻坚营销活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采购原因、背景及意义 二、三季度是夯实客户基础,提升非息收入的重要阶段,同时为扩大全量金融资产规模、加大重点投资类产品销售,提高投资类理财客户持有率、提升客户综合收益,增加客户黏性,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营销活动,需配置专项宣传品。 二、产品描述
三、产品技术标准要求 1、产品材质:各种实物类产品材质要健康环保,符合国家标准,不可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品牌:保证所交付货物均为品牌正品,不可以次充好。 3、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防压和防粗暴装卸等各种防止货物受到损害的防护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我行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每件包装箱内应附详细的质量技术材料,包括:装箱单;货物说明书;货物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采购需求使用的范围:各经营性支行及个人数字金融部 2、采购数量及预算单价、总价情况 本次预算费用合计¥723855元,明细见产品描述。 建议的采购方式及理由 建议本项目对所需宣传品按实物宣传品和非实物宣传品分包进行采购。实物宣传品共计5种,预算592690元,非实物宣传品3种,共计131165元。 项目中实物宣传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实施。该采购方式的选择符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版)》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需求清晰明确、规格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的项目,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项目中非实物宣传品通过从总行入围的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总行选型入围定价采购,完成立项签报后可直接签订合同实施采购,无需履行集中或者分散采购程序。 4、建议的付款方式及合作期限 (1)本项目中实物宣传品全部送到我行指定位置,外包装无破损,随机抽样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采购结果一致后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留存3%的质保金,1年质保期满后产品质量无问题且无任何纠纷全额支付质保金。 本项目中非实物宣传品,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发到我行指定邮箱,核对数量及金额无误后,一次性付款。所有非实物宣传品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5、质保金留存比例及质保金扣除情形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扣除情形如下:如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采购约定不符,如不符合采购约定部分的货物达我行所订购货物的3%,将全额扣除质保金。 6、供应商违约罚则 1.供应商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等不符合采购约定的,如果我行认为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供应商在[ 15 ]日内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因修理、调换、运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不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修理或者调换,或者修理和调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规定的,我行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0]% 承担违约金并赔偿我行的损失。 2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价款的[1]% 承担逾期交货责任;如供应商逾期交货超过[10]天,我行即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逾期交货给我行造成的损失。 3.如果发生声称本采购项下货物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而针对我行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供应商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 4.如因供应商所交货物质量等问题导致我行及其员工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 5.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我行无法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常抵扣,供应商应向我行另外支付二倍的增值税额。 6.按本采购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1] 计收利息。 7.其他违反情形,根据违约性质,双方协商扣除。 五、服务要求 (一)供货要求 由于本次采购宣传品中包含食品,短时间无法发放可能会造成变质,自合同签订后,按照我行需求以及发放情况进行分次供货(分两次,首次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第二次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并由供应商承担配送搬运装卸等相关费用。 非实物宣传品签订合同一周内发到我行制定邮箱。供应商需提供充值入口,保证非实物券码充值实时到账,如充值失败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失败数据进行二次充值,如因用户原因造成无法充值成功,供应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我行。 供应商需保障其充值系统及接口平稳运营,并提供系统灾备能力证明材料。当发生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性问题时,需在2小时内切换至灾备系统,恢复服务。 (二)验收要求、方案及培训要求 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1)货物外形、包装完好;(2)宣传品需印制中国银行Logo,Logo版式依据每种货物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3)型号、规格、数量无误;(4)货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有效期、环保等标准,符合本采购各项要求及标准; (三)保修期内外维护及备品备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我行有权要求供应商在三包期限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并由供应商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供应商应安排本项目专有对接人员,随时解决相关问题。 (四)供货地址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个人数字金融部 2024年4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