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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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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DJYCG2024081

2、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4、最高限价(元):3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每年预算控制金额(元)

预算总金额(元)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1项

3年

1200000.00

3600000.00

1)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详细内容及参数详见本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内容。

2)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相应的分项最高限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相应的分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3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种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不同投标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起至2024年06月04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登记购买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岸路17号

联系方式:0757-63815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7-82282160




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