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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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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漳平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询价公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漳平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

二、基本情况 :为保障用餐人员的餐饮需求及安全,提供的食堂服务(人员配备、食材采购、加工,就餐服务及相应的卫生保洁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地点 :漳平市东环路 898号院内食堂

四、服务期限 :一年(从合同签订日起算)

五、合同预算金额: 150000.00元

六、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齐全、合格有效,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报价人具有三年以上相同服务经历优先。

(三)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我院不提供食宿。

七、报价费用

报价人自行承担与报价有关的所有费用。

八、报价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2024年6月5日17:30截止。

(二)地点:漳平市人民法院

(三)联系人:曾女士 0597-7532036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至 2024年6月5日17:30止,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确认盖章,以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方式报送至漳平市人民法院315室。

附件: 1.用户需求书

2.报名表

附件 1:漳平市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需求书

一、服务要求

(一)食堂岗位保障人员服务最低需求:

序号

岗位

人员

1

主厨

1

2

厨工

1

(二)供应产品要求:

所供货物要新鲜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等,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来源,保证检验合格。

(三)食品运输要求:

1.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可控。

2.食品入食堂库房前,需经采购方工作人员检验并科学、合理冷藏,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3.生鲜食品冷冻时间不能超过5天,有保质期食品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四)其他要求: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食品、设施设备、卫生、人员健康和服务态度进行检查,被采购人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

二、商务要求

(一)食品安全要求。被采购人要求保证合同食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渠道来源正规可溯源。

(二)数量方面要求。保证货物斤两足秤(标准差不大于 3%),采购人不定期随机抽查过秤。

(三)采购人负责为被采购人提供场地、水电、煤气、厨房设施用品及牙签、纸巾等用品。

(四)食品采购等费用采取月结形式支付,前期费用需被采购人垫付。职工就餐费由采购人负责收取后支付被采购人,被采购人须每月 10日前提供当月费用明细表及发票(含税)。

(五)被采购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准时开餐,根据采购方的工作时间及特定情况提供餐饮服务。

三、违约责任

(一)被采购人如果无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用餐,按 300元/餐从当月应支付款中扣除违约金。

(二)采购的食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被采购人应及时更换到食品合格为止。

(三)因被采购人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采购人员食物中毒等问题的(三甲医院证明),被采购人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根据有关部门意见进行处罚整改或解除合同。

(四)被采购人有下列情形,视情节严重性,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中选被采购人对项目内容进行转让或分包的。

2.如中选被采购人伪造证明文件、提供虚假信息的。

3.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改进意见,中选被采购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采购人多次催告仍不整改的,解除合同。

附件 2:

报 名 表

名 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

及电话


报名日期


资格证明资料准备情况 (有提供的打钩)

1 、工商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3 、从业人员健康证、

4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 、承诺书(承诺同意按食堂服务需求书提供服务及保证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实有效)

6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身份证

附件2: 报名表

附件(1)